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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注意!广州再注销一批校外培训机构

2022-01-02| 发布者: 久久信息网| 查看: 135| 评论: 1|文章来源: 互联网

摘要: 南都讯记者梁艳燕广州校外培训机构数量继续减少,又一批校外培训机构注销。12月17日,南沙区教育局发布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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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记者梁艳燕广州校外培训机构数量继续减少,又一批校外培训机构注销。

12月17日,南沙区教育局发布关于注销六所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的公告。公告称,鉴于广州市南沙区大蒲语言培训中心、广州市南沙区立智培训中心等6所校外培训机构自行终止办学、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等情况,南沙区教育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依法注销上述6所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上述经注销办学许可证的6所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具有办学资质,其办学许可证和印章同时作废;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区教育局将依法查处。

南沙区注销办学许可证的6家校外培训机构

在更早一些时候,本月3日,从化区教育局也发布了关于注销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通告,共注销3所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通告称,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省市相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经区教育局研究,现依法注销新世纪外语等3所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注销办学许可证的3所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具有办学星执,其办学许可证和印章同时作废,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

从化区注销办学许可证的3家校外培训机构

在“双减”工作推进过程中,广州的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在逐步压缩。本月1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2021年11月下半月《“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报》(以下简称《半月报》)。根据《半月报》数据,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总数为1153家。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有222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数量794家,占比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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