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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种药品价格虚高 湖南启动“价格纠偏”

2022-02-18| 发布者: 久久信息网| 查看: 135| 评论: 1|文章来源: 互联网

摘要: 近日,湖南首创药品“价格纠偏”机制引发业界热议。2月8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了《部分药品价格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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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南首创药品“价格纠偏”机制引发业界热议。

  2月8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了《部分药品价格纠偏及限价挂网企业申报结果》,包括肠胃药法莫替丁、心脑血管药川芎嗪在内的10个通用名,共涉及341个品规。其中仅有18个品规挂网,其他323个品规全部撤网。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上述撤网的品规涉及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普利制药”,300630.SZ)、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双成药业”,002693.SZ)以及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科伦药业”,002422.SZ)等百余家企业。

  为何上述大部分品规退出湖南医药市场,“价格纠偏”及限价挂网是否主要针对集采外的品种?后续是否会扩围至其他品种?

  对此,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表示,“不便告知后续情况,只是负责执行,具体需要联系医保部门。”而湖南省医保局2月17日回应记者,以通知的内容为准,目前不再做更多的解读。不过,有业内人士告知,上述药品品规的选择主要是基于价格虚高等因素。

  涉及10个药品

  2月8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显示,《关于部分药品价格纠偏及限价挂网企业申报结果的公示》指出,现将部分药品价格纠偏及限价挂网企业申报结果予以公示。

  据《法莫替丁10个通用名限价挂网企业申报结果明细表》显示,在拟挂网的产品中,关于2ml:40mg盐酸川芎嗪注射液的生产厂家共有3家,其中,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产品转化系数为10,填报价格、限价及拟挂网价均为13元。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的上述产品转化系数同样为10,填报价格8.5元,限价9元,拟挂网价格为8.5元。

  2月18日,记者通过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页面搜索发现,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2ml:40mg、包装数量为10的盐酸川芎嗪注射液的挂网价格为17元。

  记者为此询问相关知情人士,对方表示以通知内容为准,在上述结果公示结束后,将会执行新的挂网价格。

  此次湖南首次启动的价格纠偏机制主要是针对10种药物。药品通用名包括胞磷胆碱、倍他司汀、吡拉西坦、川芎嗪、法莫替丁、雷尼替丁、曲克芦丁、氨茶碱、二氢丙茶碱、茶碱,其药品剂型包括注射剂、注射液以及粉针剂、注射用无菌粉末等。

  对于为何会针对上述10种药物启动价格纠偏?记者致电且致函湖南医保部门。

  对此,湖南医保局方面表示不便回应。不过,据知情人士告知,“目前只是按照文件的说法来执行,并未明确指出针对集采以外的品种。”

  据湖南医保局通知显示,上述10个药品存在同一挂网目录内挂网价格差异较大(特别是不同时期挂网价格差异大)、价质明显不相符、相互投诉较多、被实名举报价格的现象。而这也成为此次价格纠偏的主要原因。

  米内网数据显示,上述10个通用名药品在2020年中国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城市社区中心以及乡镇卫生院(简称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合计市场规模超过40亿元。

  记者注意到,上述10大品种涉及百余家公司,其中,普利制药的注射用法莫替丁以及双成药业的注射用磷酸川芎嗪、注射用法莫替丁已暂停挂网。科伦药业旗下子公司黑龙江科伦制药有限公司的吡拉西坦氯化钠注射液已暂停挂网。由此,上述产品暂停挂网的事项后续是否有变化?对于公司是否有所影响?

  对此,科伦药业方面向记者透露,“吡拉西坦氯化钠注射液近三年未生产。”另据记者查询,双成药业2020年报显示,注射用法莫替丁等产品均列为公司的主要产品。而普利制药也在近期年报中指出,注射用法莫替丁为公司的产品。

  引入1.8倍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在湖南省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对部分药品进行价格纠偏及限价挂网的通知》中,价格纠偏限价的规则以1.8倍的机制为核心。

  何为1.8倍机制?在价格纠偏中如何起到作用?

  据文件显示,对于在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已挂网药品,挂网价格超过同通用名同医保剂型最低单位可比价1.8倍的,超过部分按50%纳入挂网价格,且联动外省省级平台最低挂网价、实际最低交易价(带量集采价格除外),取三者低值限价挂网。

  而对于在省采购平台未联动挂网的其他企业药品,按不超过同通用名同医保剂型最低单位可比价1.8倍,且联动外省省级平台最低挂网价、实际最低交易价,取三者低值限价挂网。

  按上述规则限价挂网后,若同通用名同医保剂型同规格最低挂网价格1.8倍限价内挂网药品达到两个及以上的,则超过1.8倍限价挂网药品需主动将挂网价格下调至不超过1.8倍限价,否则暂停其挂网资格。

  实际上,国家集采中曾引入了1.8倍机制。据国家医保局此前解释,“在第二、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时,为均衡区域间价格水平,避免中选价格差距过大,在中选价格中明确了中选品种价差不超过 1.8 倍。”

  在第二批国采1.8倍拟中选规则出台后,湖南、山西等省份均有引入1.8倍的机制。

  2021年,山西发布的《关于开展规范平台化学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晋药招〔2021〕89号)》显示,以同组挂网产品参考价经差比计算后的最低价作为基准价,其他产品的采购参考价差比后如不高于基准价的1.8倍,入围直接挂网目录。采购参考价差比后高于基准价1.8倍的产品,企业可以不高于基准价1.8倍的价格重新报价后入围直接挂网目录。

  此后,湖南省落实十一省联盟集采中选结果中,要求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下其他非中选药品按不高于中选价格的3倍且不高于省平台最低价挂网,纳入监测目录;同通用名同剂型其他规格药品,按限价差比不超1.8倍,且不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价申请纳入监测目录。

  有药企人士向记者透露,“价格联动,引入1.8倍或3倍限价机制,在河北、山西等省已进行了初步探索。湖南本次的价格纠偏属于本地的一次尝试性试点,目的在于减小同品种同质量层次产品间价差,规避超高或超低价。但采用1.8倍限价机制还是多少倍限价,针对不同药品类别产品,估计后续可能还会进行不同的探索。”

  对于此次价格纠偏,湖南医保局指出,开展药品价格纠偏及限价挂网,是解决药品价格虚高、整治医药市场秩序的有效手段,取得一定经验后将实行常态化管理。

  多地加强价格监管

  事实上,除了列入集采范畴的药品,其他大批未能中选的药企和药品也逐渐受到更为严格的监测。

  如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公布“六省二区”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动态联动结果的通知》和《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组织和“六省二区”中选品种化学有效成分相同或相近的药品联动全国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格的通知》。

  除此以外,记者在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上看到,2019年至2022年间陆续出现多条关于药品主动降价的结果通知。据记者统计,从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11日,共有463个药品主动降价。降价的生产(投标)企业包括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葛兰素史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也不例外,在其页面公示着多条关于企业提交药品降价申请,调低部分药品联动参考价格的通知。

  事实上,各省除了要求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范围的未中选药品实行联动梯度降价以外,也有部分省份存在其他价格纠偏的举措。

  例如,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发布的通知显示,对瞒报全国最低挂网价/中标价(西藏价)的186条产品进行撤网,被撤网的药品包括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奥硝唑片等临床常用西药,也有牛黄解毒片、板蓝根颗粒等中成药。

  目前,医药类公司对于集采未中选的药品有何布局,是否通过自主申报实现降价?

  对此,科伦药业方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提到,“目前湖南是要求挂网全品种进行全国最低价联动,并要求出现新的低价后进行企业自主申报;其他省份也有类似政策。对于集采未中选品种,公司都会按照各地政策开展价格联动。如果出现新的低价时,也会按照相关政策自主申报新的价格。”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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