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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即日起,南海封控、管控区域暂停销售37种药品

2022-04-12| 发布者: 久久信息网| 查看: 135| 评论: 1|文章来源: 互联网

摘要: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梁正杰4月10日,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区内封控、管控区域内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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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梁正杰

4月10日,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区内封控、管控区域内零售药店暂停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药品。封控、管控区域外的零售药店应当要求购买《目录》药品人员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拍照留存备查,直至恢复为低风险地区或解除管理。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对南海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提级管理的通知

南海区各零售药店:

现阶段,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划定西樵镇部分地区为封控、管控区域,根据《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版)》要求,即日起,南海区内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实行提级管理:

1、区内封控、管控区域内零售药店暂停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药品,直至恢复为低风险地区或解除管理。

2、区内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不得向封控、管控区域销售配送《目录》药品,直至恢复为低风险地区或解除管理。

3、除继续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外,提级管理期间,零售药店对发现黄码、行程卡带星和具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购药人员,要登记个人信息报村(居)三人组,同时指引就诊和检测核酸;封控、管控区域外的零售药店应当要求购买《目录》药品人员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拍照留存备查,直至恢复为低风险地区或解除管理。

请南海区内各零售药店严格遵照《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版)》和本通知要求,确保疫情防控措施执行到位,持续发挥“哨点”监测敏感性和警惕性。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9日

附:《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朱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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